t55p1348

标签: 赡养费

河南濮阳,93岁大爷养了8个子女,想着晚年可以享清福,结果子女们把他当皮球踢来踢

河南濮阳,93岁大爷养了8个子女,想着晚年可以享清福,结果子女们把他当皮球踢来踢

河南濮阳,93岁大爷养了8个子女,想着晚年可以享清福,结果子女们把他当皮球踢来踢去,谁都不愿意赡养他,他丧失了劳动力,生活不能自理,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他想要起诉子女,也没有钱,幸好得到了帮助,子女们才愿意出面商量这件事。8月12日纵览新闻报道,李老汉时常看着空荡荡的房子,回想起子女们年少时,在屋里嬉戏玩耍的场景,那时多美好,孩子们多么听话,家里的氛围多么愉快。如今孩子们长大了,个个成家立业了,李老汉也应该子孙满堂,承欢膝下了。可事实就是这么造化弄人,李老汉的膝下空无一人,陪伴他的只有数不尽的孤独。现在他的处境更加艰难了,93岁的他,早已年老多病,僵硬的身躯,让他照顾自己都难,他早就丧失了劳动能力,年轻时,他的工作又不体面,现在没有退休工资,他就连做一顿自己吃的饭,都变得非常困难。他摸着空瘪瘪的钱袋,又摸了摸咕噜咕噜叫的肚子,他连走路都有些有气无力了,再这样下去他真的会活活地饿死的。他有想过自己有8个子女,每人给一碗饭也能吃两天,他也想过,一个子女养一天,轮流下来,也有人养8天,可实际上他只是子女们中间的一个皮球,被他们踢来踢去,谁也不愿意赡养他,给他一碗饭吃。都说养儿防老,李老汉想着自己有8个子女了,却没有一个人来养他,他感到悲哀。他只能巍巍颤颤,弯着腰,一步一步地走到调解室,他卷缩在调解室的一张椅子上,双手不停地抚摸着膝盖,他束手无策,不知道如何是好,到底怎样开口才能让别人帮助他,让那8个不孝的子女,过来给他一个说法。他不知道自己年轻时到底是怎样教育子女的,以至于子女成家立业了,会变得这么不孝,一个个都不赡养他。他也时常在想,是不是自己年轻时,偏心了哪个子女,让其他子女心生不满,所以想踢给别的兄弟姐妹。倘若这样,他偏心的子女应该心怀感恩,赡养他才对呀!他也时常在想,是不是自己年轻时的教育有问题,所以才养出8个白眼狼。都说一个娘可以养10个子女,10个子女养不了一个娘。李老汉好歹也养了8个子女,这8个子女却都给不了他一碗饭,这真的是让他感到悲哀。如今他等待着调解员,把8个子女叫来,他要8个子女给出一个方案,怎样才能赡养他,他还要看看这8个子女到底是怎么说的,他要看看他们到底还有没有良心。在这之前李老汉其实是想过的,他想直接起诉子女们,只是他手中无钱,只好作罢。好在在调解员的帮助下,李老汉和子女们签了和解协议,他的晚年也终于有保障了。那么如何看待李老汉晚年的处境呢?首先,李老汉的8个子女把李老汉当皮球踢来踢去,他们就是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不管李老汉是怎么抚养他们,怎么教育他们的,他们成家立业之后,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其次,子女们都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他们的行为不利于家风建设。《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一个家风建设好的家庭一定是母慈子孝,尊老爱幼的,但在李老汉家看来,是没有这么和谐的场面的。那么你是如何看待李老汉的晚年呢?
“这下后悔了吧!”上海,一54岁的男子因为受不了工作压力,竟执意要进山修行,妻子

“这下后悔了吧!”上海,一54岁的男子因为受不了工作压力,竟执意要进山修行,妻子

“这下后悔了吧!”上海,一54岁的男子因为受不了工作压力,竟执意要进山修行,妻子不理解于是要求离婚,男子把自己分到的225万元房产和50万元存款都给了女儿,当做是抚养费,谁知10年后男子受不了还俗,又想让女儿给他20万元赡养费,可女儿却拒绝了!上海这事儿说起来,真挺让人唏嘘的,有个54岁的大哥,十年前那会儿总说工作压力大,心里堵得慌,一门心思就想躲进山里“修行”,说要寻个清静。他媳妇哪能理解啊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去山里遭罪俩人吵了无数次,最后没法子只能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大哥也是铁了心要走,名下那套价值225万的房子,还有50万存款,一分没留,全给了当时才17岁的女儿,说是就当这十几年的抚养费以后各过各的。媳妇劝他留点后路他听不进去,收拾了个小包袱头也不回地进了山,刚开始那两年,听说他还挺得意,在浙江、安徽的山洞里住着,啃啃冷馒头,就着咸菜喝口山泉水,拍些云雾缭绕的照片发朋友圈,配文说“终于解脱了”。可日子一长新鲜劲儿过了,山里的苦就显出来了,冬天冷得缩成一团,夏天蚊子能把人抬走,手头的零钱花光了,连买个馒头都得跟山民赊账,所谓的“修行”,慢慢变成了熬日子。熬到第十年他是真扛不住了,灰头土脸地从山里钻了出来,回到上海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一时间竟不知道往哪儿去,以前的朋友早断了联系,老房子也早不是自己的了,口袋里就剩几百块钱,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这时候他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找到女儿的时候小姑娘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刚参加工作没几年租着个小单间,工资除去房租和生活费,剩下的刚够糊口。他拉着脸跟女儿说自己日子难,让她给20万赡养费,说是“当年我给你的够多了,现在该你回报了”。女儿听完眼圈就红了,说这些年她一个人上学、找工作,难的时候连泡面都分两顿吃,哪来的20万?当场就把他拒了。大哥觉得面子挂不住也火了,说女儿没良心,扭头就把她告上了法庭,非说当年给的钱够多,现在女儿必须掏钱。法庭上法官问了他几个问题他就傻眼了,法官说你才54岁,身体好好的,以前有工作经验,完全能找活儿干,不算丧失劳动能力,再说你从老家亲戚那凑的60多万,炒股虽然亏了点,但手里还有五十多万,也不算生活困难。反观你女儿刚工作没积蓄,哪来的20万给你?最后判决下来驳回他的请求,连80块诉讼费都得自己掏。走出法院的时候,大哥耷拉着脑袋,头发白了大半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旁边有人议论,说他当年太冲动,放着好好的家不回,非要去山里折腾,现在回来想捡现成的,哪有那么容易?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明镜似的,这十年女儿没人帮衬,硬生生靠自己站稳了脚跟,而他呢躲在山里逃避了十年责任,回来啥也不会啥也没有。想起当年把房子存款全给女儿时那股“断舍离”的劲儿,想起在山洞里啃冷馒头盼着天亮的日子,想起女儿拒绝他时红着的眼眶,他站在街边看着车来车往,估计肠子都悔青了。周围人看着他落寞的背影,都叹了口气,这世上哪有后悔药啊,自己选的路再难也得自己走,只是不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不会想起十年前那个决定,心里念叨着:这下后悔了吧!(信息来源:光明网——上海一男子带50万上山修行,十年后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法院判决!)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

近日报道上海,男子觉得工作压力大,决定上山修行,跟妻子协议离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现金留给了女儿做抚养费。10年后,男子找到女儿,要求女儿每月拿1000元生活费给他用,女儿没给,男子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赡养费,可女儿却说父亲只有54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自己刚工作不久,无法支付20万,法院判了。"爸,十年不见,一见面就要20万?"法庭上,女儿的一句质问让整个庭审现场鸦雀无声。谢某站在被告席上,神情复杂,他或许从未想过,自己十年前的选择,会在今天以这样的方式迎来结局。法院的判决最终站在了小谢这一边,法院认为,谢某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现有存款足以维持生活,不符合赡养条件。而且法官在判决书中特别强调,赡养义务并非单向的索取,而是建立在长期亲情关系的基础上,谢某十年间对女儿不闻不问,如今突然要求巨额赡养费,显然有违常理。而对于小谢来说,这场官司虽然胜诉,但父女之间的裂痕恐怕难以轻易弥合,毕竟法律可以裁定赡养费的支付与否,却无法修补破碎的亲情。十年前,谢某因不堪工作压力,毅然辞去稳定工作,选择上山修行。妻子无法理解他的决定,两人最终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时,谢某将一套房产和50万元现金留给了当时年仅17岁的女儿小谢,并额外补偿前妻15万元,自己仅带着少量积蓄离开。随后的十年里,他辗转各地寺庙,甚至一度栖身山洞,过着清苦的修行生活。然而,长期的戒律约束和微薄收入让他精神崩溃,最终选择还俗。2023年,谢某联系女儿,要求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但小谢并未回应。一年后,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理由是双方关系恶劣,按月索要"不方便"。然而,这一诉求在法庭上遭到了小谢的强烈反驳,她指出,父亲54岁,身体健康,完全具备劳动能力,只是主观选择不工作。此外,她刚步入社会不久,月薪仅1万元左右,扣除上海高昂的生活成本后所剩无几,根本无力承担20万的巨额支出。谢某因职场压力选择逃离现实,却在十年后发现,修行未能解决他的困境,反而让他与社会脱节,最终陷入更深的窘迫。他的经历警示我们,面对压力,逃避并非出路,唯有直面问题,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方法。所以真正的修行,或许不在深山,而在尘世,因为人生的难题不会因为逃避而消失,责任与亲情,终究需要我们自己承担和维系。信息来源:环球网丨《上海一男子上山修行10年后,精神崩溃还俗,向女儿索要20万元赡养费》光明网丨《男子修行十年后还俗,起诉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被驳回》文丨小王编辑丨史叔
“养了个白眼狼!”上海,一男子因自己工作压力太大和自己妻子离了婚,他将手中225

“养了个白眼狼!”上海,一男子因自己工作压力太大和自己妻子离了婚,他将手中225

“养了个白眼狼!”上海,一男子因自己工作压力太大和自己妻子离了婚,他将手中225万的房产和50万现金赠与了自己的女儿,自己带着另外50万进深山修行去了,结果修行10年,积蓄全部花光,无奈之下只能还俗,回家后要求女儿每个月给1000块的赡养费,结果却被对方拒绝,一怒之下告上了法庭!2025年8月10日,《津云》披露的一起家庭纠纷引发全网热议。谢某的人生轨迹堪称魔幻现实主义样本:2013年,因工作压力选择"带发修行",携50万存款遁入空门;十年后却因生活窘迫将女儿告上法庭,索要20万赡养费。这场从佛门到法庭的荒诞剧,撕开了当代中年人逃避现实的集体焦虑。据谢某自述,2013年那个决定彻底改变了人生走向。本想通过修行摆脱职场压力,却陷入更严苛的清规戒律与微薄收入形成的双重困境。"十年修行路,步步刀山过",他坦言当初带走的50万存款早已消耗殆尽,2023年6月不得不向女儿索要每月千元赡养费。但更令人唏嘘的是,在长达一年半时间里,女儿始终未支付分文。这场纠纷背后藏着更复杂的财产分配。谢某透露,当年将房产与半数存款交给女儿保管,自己仅保留部分资金用于修行。2024年11月,在亲友资助下,他拿着64万进入股市,如今市值缩水至55万。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操作,暴露出其理财能力的严重缺陷。法庭审理成为整个事件的关键转折。法官指出,谢某辞职前有着20年稳定工作经历,且现有存款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更关键的是未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有效证明。最终,法院以"生活困境无实证"为由驳回诉求,这场闹剧以原告败诉收场。法律界人士分析,此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谢某将个人选择导致的后果转嫁子女,本质是责任逃避。更值得深思的是,当"看破红尘"成为逃避现实的借口,当"修行"异化为推卸责任的遮羞布,这种伪修行者的精神困境,折射出当代人面对压力时的畸形应对方式。网友对此展开激烈讨论:有人讽刺"修行十年不如踏实工作",有人质疑"为何要为父亲的选择买单",更有法律从业者强调"赡养义务不能成为道德绑架"。这起案件犹如多棱镜,照出法律、亲情、个人选择交织的复杂图景。如今,55万股市资金仍在账面跳动,败诉的谢某站在人生十字路口。这场始于修行的自我救赎,最终演变成法律层面的现实拷问。当佛门清净地与证券交易市场形成荒诞对照,或许我们该重新思考:真正的修行,究竟该在何处安放?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时,男子想到女儿才17岁,将原本应分得的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当时才17岁的女儿。结果,修行10年,辗转多地、四处流浪,携带的50万元积蓄全部耗尽,最终精神崩溃,选择还俗,向女儿索要赡养费时,却遭到了女儿的拒绝!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据悉,男子谢某原系某公司的员工。2010年2月,时年39岁的谢某因工作压力大,选择停薪留职前往山中修佛。转眼4年过去了,谢某打算正式开始修行,向公司办理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与不理解自己的妻子离婚。虽然谢某心意已决,但是心中也有愧,在与妻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原本应该分得的一套价值约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给17岁的女儿小谢,作为小谢的抚养费和对小谢的补偿。另外拿出15万元,作为给与妻子的补偿。随后,孑然一身、断了红尘的谢某便带着仅剩的50万元现金,正式开始修行。可令谢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修行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因寺庙包食宿,但并无收入,修行的10年间,辗转多地,谢某所携带的50万元消耗殆尽,最终被迫四处流浪、在山洞中修行,以致精神崩溃。随后,谢某无奈之下选择还俗。自觉已经老迈,又无劳动能力和工作技术,无法赚钱生活困难,无奈向已经成年且已经有了正式工作的女儿小谢求助,哪成想遭到了小谢的拒绝。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修行前更是将上百万元巨额财产赠与给女儿,如今自己老了,没有了能力了,女儿却对自己不管不顾。谢某一气之下将小谢告上法庭,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给自己20万元赡养费。法庭上,谢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还表示2024年11月7日从父母和姐姐处获得了64万元,后用于投资股票,截至目前市值还剩55万元左右。目前,自己在广州租房生活,房租1500元/月,生活支出大概2000元/月,并无工作和收入,现有存款能基本覆盖每月的生活开支,并无重大疾病和重大开销。面对谢某的控诉,小谢仍拒绝支付赡养费,辩称,第一、自己作为谢某的女儿,谢某抚养自己是应该的,与自己母亲离婚时处理的财产分割等事项与本案无关。第二、赡养费支付的前提条件是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谢某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仅是因为其所谓的需要修行,所以未再继续工作,也不符合支付赡养费的法定的条件。第三、自己从2021年才开始工作,目前在上海的工作也仅能维持基本生活,税前工资约1万左右,去掉房租、生活费、衣食住行后其实所剩无几,也不具备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能力。第四、考虑到谢某系自己的父亲,自己虽然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谢某要求的赡养费,但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每月给谢某一点生活补贴。法院该怎么判呢?《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可见,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9条第1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也包括精神方面,而且是无条件的!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可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履行,但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包括第一、子女须是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的;第二、子女须具有负担能力;第三、父母须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向子女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也不是所有子女都负有给付赡养费的义务。具体到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合谢某辞职前20年的工作经历和辞职后的收入来源来看,谢某目前并不缺乏劳动能力。谢某并无重大疾病和大额开支的情况下,主张离婚时分得的存款已花完也不符合生活常理。另结合谢某的生活现状,谢某的存款状况尚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开支,谢某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自身如今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综上,认为谢某不存在确实需要接受赡养的实际需求,最终驳回了谢某的全部诉请。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上海男子嫌生活压力大,便决定上山修行,辞去工作离了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存

上海男子嫌生活压力大,便决定上山修行,辞去工作离了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存

上海男子嫌生活压力大,便决定上山修行,辞去工作离了婚,将225万的房子和50万存款留给女儿。10年后男子还俗,要求女儿每月支付1000元养老费,却遭到拒绝。男子怒而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20万赡养费。可女儿觉得父亲只有54岁,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不到养老年龄,法院判了。8月9日报道,2014年,上海男子觉得难以承担巨大的生活压力,直到一个停薪留职让他直接崩溃。男子决定上山修行,远离嘈杂的社会,为此他和妻子协议离婚。这一决定可把身他的妻子惊得够呛,不过最后还是尊重了丈夫的选择。离婚之时男子甚是干脆,把本归自己的50万元存款,还有价值近225万元的房子,全都赠予年仅17岁的女儿。然后又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了15万元给妻子,他想着就算自己要去追寻另一种生活,这些身外之物也用不到了,便宜别人不如便宜自己人。之后他便踏上了修行之路,这一走就是十年。十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这十年里,男子发现他在山上的生活并不如想象当中的那么美好。大多数时间都在流浪,生活非常艰苦,没有一分钱的收入,因此他经常吃不饱穿不暖。一次男子在公厕照镜子的时候,突然看着自己凹陷的脸颊,意识到自己已经54岁。如果这是时候自己还在上海打拼,要么退休,要么转行,现在一定积累了不少财富,只要躺平就行。男子突然怀疑自己熬了整整十年究竟是为了什么?他的精神崩溃,决定还俗。回到上海的他没有钱,在才市场转了三天,想要看看自己是不是和当年一样抢手。可这个年龄的他只能当保安,之前的履历如何光辉,也没有人愿意看。四处碰壁的他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希望女儿能每月给自己1000元的养老费。可女儿觉得父亲才54岁,这个年纪按照常理,还远远没到需要被赡养的时候,而且父亲身体看起来也没啥大毛病,并未丧失劳动能力。更重要的是,女儿称自己的工作才刚稳定,并没有闲钱给父亲生活费,便拒绝了他的请求。男子这下可不乐意了,自己出家之前将所有身家都给了女儿,现在这么一点钱都不愿意给?一怒之下直接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这次他的要求更进了一步,索要20万赡养费。可女儿在法庭上委屈极了,她向法官诉说着自己的难处。她因为家庭的原因2021年才开始工作,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拿着税前约1万元的工资,看起来似乎还不错,可去掉房租、生活费等各种开销后,几乎所剩无几。而且她认为父亲当年给她财产,那是给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和现在索要赡养费完全是两码事。法官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是相当慎重。经过一番调查,发现男子虽然54岁了,但从他辞职前二十年的工作经历来看,他并不缺乏劳动能力。再观其经济状况,此前从父母与姐姐处获取64万元用以炒股。虽亏损9万元,但手中仍留存市值约55万元。并且男子在广州租房生活,每月开销约3500元,这些存款足够他维持一段时间的生活,也没有什么重大疾病和大额开支。综合各种因素,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驳回男子的全部诉讼请求,就连80元的案件受理费,也得由男子自己承担。这个判决一出来,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有人说男子当初既然选择了上山修行,就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能现在还俗了,就把生活的压力转嫁到女儿身上;也有人心疼女儿,刚工作不久就要面临这样的事情。这起案件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生活中复杂的家庭关系和责任的纠葛,让人不禁深思,在面对生活的选择时,我们究竟该如何平衡个人追求与家庭责任呢?
北京,一位老人要求在外地工作的女儿辞职回京赡养她,并承诺会卖掉房子补偿女儿490

北京,一位老人要求在外地工作的女儿辞职回京赡养她,并承诺会卖掉房子补偿女儿490

北京,一位老人要求在外地工作的女儿辞职回京赡养她,并承诺会卖掉房子补偿女儿490万元。可女儿却将老人送去了养老院,然后请了保姆照顾老人,她则拿着490万元去投资理财了。后老人与女儿发生矛盾,女儿要求老人退还住养老院5个月的费用20万元,但遭到拒绝,于是女儿就不给老人在外另行租房的钱,导致老人一直被房东催租。老人怒将女儿告上法院,认为其未尽到赡养义务,要求其归还490万元。法院判了!据杭州网8月7日报道,老人靳某一直在北京独自生活,其女儿吕某成年后便去了广州工作,至此二人很少能见面,平时就是电话或视频沟通。随着靳某的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差,她担心今后生活无法自理,于是在2021年的时候,就和女儿吕某商量,让吕某辞职回北京赡养她,她可以补偿吕某因没有工作的损失。吕某考虑再三后同意了这个提议,双方在2023年12月21日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了由吕某赡养靳某,直至靳某去世,同时靳某补偿吕某490万元。之后,靳某将西三旗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卖了490万元,把这钱全都转给了吕某。而吕某用这笔钱买了套比较偏的房子,剩下的钱一部分用于理财,一部分用于请保姆照顾靳某,自己偶尔去探望下靳某,给她买点日用品。后来靳某见居住地附近有个养老院不错,于是就去养老院住了5个月。为此,吕某为其缴纳了20万元的费用。再后来靳某觉得还是住不惯养老院,于是就出来再次租房居住,平时由保姆照顾,吕某每个月为靳某支付16200元的房租,支付保姆费以及生活费。期间,靳某和吕某之间发生了点矛盾,吕某气得要求靳某退还自己支付的20万元养老院的费用,但遭到靳某的拒绝。可谁曾想,吕某竟以此为由断了靳某第二和第三个季度的租金,导致靳某一直被房东催债。万般无奈之下,靳某要求吕某返还490万元以及理财所产生的利息,但遭到了吕某的拒绝。至此,母女二人的关系已经降到了冰点。为了确保自己的晚年生活不受太大冲击,靳某最终决定将吕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协议,同时要求吕某返还490万元及投资理财的利息。对此,吕某辩解称,自己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自己为靳某请了保姆照顾;支付了房屋租金;住养老院5个月花了20多万元,这些都是尽到赡养义务的表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比如: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亲自照料或者根据老人的意愿去养老院或请保姆照顾;在老人生病时,要及时送医救治等。按照吕某所说,其的确已经尽到了赡养义务。但是靳某拿出了与吕某的聊天记录,以证明吕某平时都不怎么关心自己,甚至都不怎么来探望。那法院会怎么判?《民法典》第26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吕某作为靳某的女儿,其本身就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需要用协议来约定。不过,靳某立下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吕某承担一切赡养义务,那吕某就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实施行为。但吕某因为与靳某闹脾气,故意未缴纳两个季度的水电费,这显然违反了协议约定。一审法院认为,吕某虽然主张其对靳某尽到了赡养义务,但其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所以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吕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了遗赠扶养协议,要求吕某返还靳某490万元。吕某自然不服,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于是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按照协议约定吕某要尽到一切赡养义务。这里的“一切”应当包含靳某所有的需求,可吕某未帮靳某支付租金,这显然违反了“一切”的要求。不过,吕某在其他方面的确有对靳某尽到了赡养义务。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由吕某向靳某支付480万元。最后,赡养义务是每个做子女都应尽的义务,父母把我们养育大,我们长大后再回报给父母,这才是爱的真谛。吕某和靳某母女二人竟然为了这点小事,闹上了法院,这真的是很让人无语。看来这对母女的关系本就不怎么样,否则女儿也不可能去千里之外的广州工作生活。对此,您怎么看?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上海一男子,承受不住压力,辞去工作上山修行,却不料,十余年因花光积蓄,导致精神崩溃而还俗,并一纸诉状直接把女儿告到法院,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最后,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网友:不惯着!据大象视频8月9日报道:上海一54岁男子隐居修行10年后,由于钱财花尽,准备还俗,并向女儿索要20万赡养费。2014年的时候,男子由于承受不住工作压力,直接从原来的单位辞职,去山上修行,妻子于是跟男子离了婚。男子在离开前,将自己手里市值约225万元的房产,50万元的现金,送给当时17岁的女儿小谢,充当抚养费,又将15万元作为补偿送给妻子。随后的十年间,男子到处流浪,像个“流浪侠客”,辗转多地后,身上的钱财分币不剩,在山上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刚开始还能忍受,可时间一久,再正常的人都得精神崩溃,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男子决定下山返俗。返俗后的男子,估计想着东山再起,期间向自己的父母和姐姐要来64万,但是竟一转头钻进股市市场,这一进去,钱就像流水一样流了出去,哗哗的就没了9万。而男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本来身上剩的钱就够生活一阵子,况且他还可以接着靠劳动挣钱,但是男子就盯上了刚开始工作的女儿。男子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毫不留情的将自己的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女儿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而法院也不是吃素的,经过一番审理调查,最终以:男子未有其生活困难,而且为丧失劳动力,驳回全部诉求,80元的案件受理费也由男子承担。做出的决定就要有承担其后果的勇气,都是成年人了,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负责。对于这个案件,大家有什么不一样的就看法吗?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

上海,一男子因工作压力太大,把婚给离了,还将价值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女儿,然后揣着50万元独自去山上修行。在修行的10年中,男子耗光了所有积蓄,无奈选择还俗,找女儿索要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在遭到拒绝后,男子将女儿告上法院,要求她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赡养费。据凤凰WEEKLY8月10日报道,男子谢某是1971年出生的,他在上海有一套99平米的房子,也有百万元的存款,在外人眼中,他应该毫无生活压力。可是只有谢某知道,自与妻子生育了女儿小谢后,压力是何等的大,特别是工作上来带的压力。而面对激烈的竞争的激烈,他最终不堪重负,选择了隐退。2010年2月,谢某向领导申请了停薪留职,然后独自到山上去念经送佛了一段时间。可没想到,毫无慧根的他,为了争一口气,竟然选择了出家。为了能学出家人六根清净,谢某在妻子不解的目光中,提出了离婚。不过为了补偿妻子,谢某拿了15万元作为妻子的补偿。然后又将名下那套99平米,价值225万元的房子过户给了17岁女儿小谢,还另外给了小谢50万元现金。之后,谢某揣着50万元余款,到宁波出了家,半年后又去大同修行。可万万没想到,修行的过程无比艰难,那晦涩难懂的经文让他苦不堪言,而且出家后几乎没有收入,谢某一直在消耗着自己的存款。最终,在存款耗尽后,谢某还是选择了还俗。并在2023年6月的一天,找到女儿小谢,要求已经成年并且有了工作的她每月支付1000元赡养费。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谢某离家时女儿虽未成年,但他给了女儿一套房和50万现金,至少可以让女儿不用为房子而烦恼。那么女儿现在成年也有工作了,也应该回报下谢某,但是小谢并未理会谢某。无奈之下,谢某求助了父母和姐姐,获得64万元的赞助。但谢某却把这些钱投入到了股市,结果亏了不少。好在谢某没有被冲昏了头脑,及时收手,保住了55万元。2024年11月3日,谢某见小谢始终不理自己,也大概了解了小谢的意思,但他认为赡养父母是小谢的义务,所以就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赡养费,以后就不再打扰小谢。虽然小谢回复了,但未同意支付赡养费。万般无奈下,谢某只得将小谢告上法院。《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谢某在当年出家时,小谢才17岁,尚未成年,但是谢某尽到了抚养义务,他给小谢留下了一套房和50万元抚养费。按理说,小谢也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谢某要得并不多,只要20万元赡养费,而且谢某还承诺不需要其他任何费用。可小谢连这点要求都无法满足谢某,这让谢某十分失望,认为这个女儿白养了。然而小谢也有自己的苦衷,她表示自己才工作三四年,税前工资就1万多一点,而且自己还是租房子居住,一个月下来省不下多少钱。每个月支付一点赡养费可以,但一次性支付20万根本无法实现。此外,小谢还认为谢某才54岁,而且他有手有脚,完全有能力去工作,没有达到需要赡养的程度。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才有要求支付赡养费的权利。更何况,谢某还有55万元的存款,虽然是借父母和姐姐的,但他们也没让谢某还钱。从这点来看,谢某是根本不会愁吃喝住的。法院调查发现,谢某在辞职前有20年的工作经验,且他所工作的行业,并不排斥年龄大的员工,他仍有继续工作赚钱的能力。因此,谢某的情况尚未达到无自力更生能力的地步,且他也未能证明自己现今的生活存在困难的情形。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谢某的诉请。最后,虽然法院这次没有支持谢某,但并不代表等谢某到了退休年龄后,小谢不用赡养。现在谢某每月开销约3500元,而且没有收入来源,钱早晚会花光的。因此,小谢还是要做好赡养的准备。对此,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

上海,39岁男子因工作压力大,辞职前往山里修佛,因遭妻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时,男子想到女儿才17岁,将原本应分得的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当时才17岁的女儿。结果,修行10年,辗转多地、四处流浪,携带的50万元积蓄全部耗尽,最终精神崩溃,选择还俗,向女儿索要赡养费时,却遭到了女儿的拒绝!双方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据悉,男子谢某原系某公司的员工。2010年2月,时年39岁的谢某因工作压力大,选择停薪留职前往山中修佛。转眼4年过去了,谢某打算正式开始修行,向公司办理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与不理解自己的妻子离婚。虽然谢某心意已决,但是心中也有愧,在与妻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将原本应该分得的一套价值约225万元的房产和50万元现金全部赠与给17岁的女儿小谢,作为小谢的抚养费和对小谢的补偿。另外拿出15万元,作为给与妻子的补偿。随后,孑然一身、断了红尘的谢某便带着仅剩的50万元现金,正式开始修行。可令谢某万万没想到的是,修行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因寺庙包食宿,但并无收入,修行的10年间,辗转多地,谢某所携带的50万元消耗殆尽,最终被迫四处流浪、在山洞中修行,以致精神崩溃。随后,谢某无奈之下选择还俗。自觉已经老迈,又无劳动能力和工作技术,无法赚钱生活困难,无奈向已经成年且已经有了正式工作的女儿小谢求助,哪成想遭到了小谢的拒绝。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修行前更是将上百万元巨额财产赠与给女儿,如今自己老了,没有了能力了,女儿却对自己不管不顾。谢某一气之下将小谢告上法庭,要求小谢一次性支付给自己20万元赡养费。法庭上,谢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同时还表示2024年11月7日从父母和姐姐处获得了64万元,后用于投资股票,截至目前市值还剩55万元左右。目前,自己在广州租房生活,房租1500元/月,生活支出大概2000元/月,并无工作和收入,现有存款能基本覆盖每月的生活开支,并无重大疾病和重大开销。面对谢某的控诉,小谢仍拒绝支付赡养费,辩称,第一、自己作为谢某的女儿,谢某抚养自己是应该的,与自己母亲离婚时处理的财产分割等事项与本案无关。第二、赡养费支付的前提条件是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谢某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仅是因为其所谓的需要修行,所以未再继续工作,也不符合支付赡养费的法定的条件。第三、自己从2021年才开始工作,目前在上海的工作也仅能维持基本生活,税前工资约1万左右,去掉房租、生活费、衣食住行后其实所剩无几,也不具备一次性支付20万元的能力。第四、考虑到谢某系自己的父亲,自己虽然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谢某要求的赡养费,但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每月给谢某一点生活补贴。法院该怎么判呢?《民法典》第26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可见,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19条第1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也包括精神方面,而且是无条件的!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可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履行,但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包括第一、子女须是成年并能独立生活的;第二、子女须具有负担能力;第三、父母须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向子女提出给付赡养费的请求,也不是所有子女都负有给付赡养费的义务。具体到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结合谢某辞职前20年的工作经历和辞职后的收入来源来看,谢某目前并不缺乏劳动能力。谢某并无重大疾病和大额开支的情况下,主张离婚时分得的存款已花完也不符合生活常理。另结合谢某的生活现状,谢某的存款状况尚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开支,谢某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自身如今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综上,认为谢某不存在确实需要接受赡养的实际需求,最终驳回了谢某的全部诉请。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